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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江平先生,尊敬的各位老师,各位朋友,
每一个城市都有其标志型建筑,这些建筑彰显了城市文明的发展高度。中国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有其标志,这些标志可能是某些重大事件的发生,也可能是重要人物。私权在中国之昌明同样是一些事件和人物来彰显。如1986年民法通则,标志着私权观念在中国社会的启蒙和崛起,1999年合同法标志着私权观念和契约自由在财产流通量领域的深入人心,2007年物权法标志着私权和公权在财产归属和支配领域的激烈较量,标志着私有财产权地位的不断加强。侵权责任法在中国民法发展史上同样会成为重要的标志。而我们要谈到的问题是,以江平先生为代表的一代杰出民法学家,他们的存在本身标志着中国私权昌明之伟大进步,我们要说标志是一种历史,历史是由人来创造的,历史将留下人的足迹。在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来,如果没有出现像江平先 生这样的极富智慧和极富社会责任感的民法学家,法学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,如果没有这些敢于说话和善于说话的人在历史关键时候的摇旗呐喊,则法治的进步和私 权勃兴是不可想象的。我们要铭记他们的历史贡献和历史功绩,要对他们历史地位表示我们真诚的感动和敬畏。然后我们才有可能怀抱他们给予我们的智慧和精神财 富去创造新的历史。
我说标志是一种象征,鸟巢和水立方象征国力的奥运,国家大剧院象征中国人追求文化艺术的理想,而江平先生象征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高度,学者影响了,决定于学科地位和影响力,而学科则是一定社会价值观念的直接反映。谢怀拭老先生曾说过,民法的发展程度,标志一个社会民主和法治的发展程度。民法在中国之所以成为显学,江平先生们之所以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,直接源于私权观念在中国的启蒙和普及,可以说民众对江平先生们的向往和崇拜,表明人们对权利的向往与崇拜。他们给江平先生们的鲜花,表达了他们对民主法治的向往。
我们说标志是一种旗帜,缺乏领袖的人群是一盘散沙,中国民法的发展任重道远,在拨乱反正的理论鏖战中,在兴建中国民主理论的思考中,如果没有像江平先生这样激情而理性,高瞻远瞩又注重实际的法学家稳如磐石,则后辈学人将可能无法具备更高的眼光,法治建设将向后推延。
我们说标志是一种魅力,历史长河大浪淘沙,为由品德高尚的智者才有可能不被遗忘,民法是一个永恒的大舞台,引无数英雄竞折腰,为有像江平先生一样关注民生疾苦,只讲真话,不讲假话,只向真理低头的人们,惟有像江平一样虚怀若谷、关心后辈的人才能魅力永存。
我们生活在至少可以大声叫喊私权神圣的时代,这是一种幸运,中国民法有江平先生这样的法学界,是中国民法的幸运。我们衷心祝愿江平先生健康长寿,也衷心祝愿中国民法发展生生不息,好运长久。谢谢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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